December, 2002
起初,我在香港的時候,很多時候我都做一些不對的事,例如:罵人、說謊、說粗言穢語、不關心別人等。當時我完全不覺得是錯的,還覺得自己快樂,其他人都會快樂,更加是討厭這個十分管束、無聊、只是一個故事的神話,完全沒有必要去認識這樣東西。那時,我覺得 —— 祈禱只是對著空氣說話,好像自言自語似的;讀聖經等同讀普通的書籍一樣,沒有太大的意思,只是一個故事而已;詩歌簡直就是唱一些很悶的歌,流行曲動聽得多;聽講道只是聽別人的閑言閑語。當別人說到信耶穌會怎樣好…怎樣「正」…,但我都是以一貫作風,就是不理他。特別是我的哥哥洗禮時,我也不願意去參加,只是我的父母威逼之下去的。簡直就是討厭這樣東西。
當我從香港移民到美國之後,我仍然抱著同一個心態,覺得只是不用信祂,只要靠自己,凡事都能解決。但有一次,我的父母回香港,剩下我、哥哥及妹妹,我的媽媽怕我在家太悶,所以叫我嘗試到教會一次,起初我也有反抗,但因是我的媽媽對我說,無奈地到教會一次吧!下一次必定不會再去的,今次只是為了應酬我的媽媽而已。
當我第一次參與崇拜時,那只是傳統崇拜。但當我踏進教堂的一刻,我覺得十分親切,不是我想像中似的。當講員講道的時候,我發覺他所說的很有道理,以及我覺得他好像說出我的內心事,從這次以後,我便開始喜歡聽道了。
到了下一個星期,我不自覺地想再參與崇拜,那是新式崇拜。那些人所唱的詩歌簡直就是美妙,每一句都很有意思,尤其是獻詩就更加動聽。
再隔了一段時間,我覺得祈禱是很重要的,因為這樣不只是跟空氣說話,而是與神交談,不只是我說,神也有回應我。至於聖經更是與神溝通的一個途徑。
所有我討厭的事不知不覺地解決了。我更加發覺人是有限的,根本不能解決所有問題,我們必須要尋求神的幫助才能解決所有困難。
在2002年2月2日,我正式決志信主,太快了。我覺得神一直在我的身上作工,好像我要移民來美國,我父母的離去,以及聖靈當中的感動,完全是神的作為,神知道我在香港一定不會相信祂的,所以安排我到美國,藉此要我信靠這位全能、充滿愛的神。
在2002年12月22日,聖洗禮的日子到了。在這短短的10個月內,已經有不少事情發生在我身上:
當華盛頓那個狙擊手不斷殺人的時候,我在學校中,很多同學都說如果他被捕後,必須要受死刑。但竟然我大聲說︰「那麼,我們跟他不是一樣去殺人嗎?即使他在獄中享受,他必會受到一定的懲罰,不要殺害多一條生命。」我記得當時我的心想著我們要愛人如己,尤其是我們的仇敵。我覺得神當時已在我的心裡。
另外,有一次我喜歡了一個女孩子,後來發覺她跟另一個男孩子在一起。雖然我十分傷心,但其中一次的講道中,我聽到牧師說神必會安排一切,包括我的伴侶,祂會賜最好的給我們。那時我立刻放下一切去感謝神,以及讓衪管理我的一切。
還有一段時間,不斷有人問我有沒有興趣接受洗禮,我都只是回答暫時太快了,遲些再算吧。正因為這樣,我向神說︰「神呀,如果再有一個人問我會否洗禮,我必定會去接受的。」隔了一段時間,神真是透過幾個人問我是否願意洗禮,但我竟然不發覺,幸好到後來我都察覺到。
經過這麼多的事件,我更加發覺神一早己經與我同在,以及改變了我的性格,叫我學習忍耐、愛人如己,感謝神在我身上的一切作為。
願主保守大家!!! |